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衛授食字第1121302837號公告

 

一、 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訂定之。

二、 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限乾燥後供沖泡茶飲使用。

三、 使用魔鬼爪葉作為原料之食品,應標示下列警語字樣:

(一) 本產品副作用會刺激胃酸分泌,凡有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心悸、胃酸過多、膽結石患者及孕婦忌食。

(二) 請勿與抗生素、消炎藥、抗凝血劑同時食用。

 

詳細網址: https://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518&lawid=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