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法規公告
【公告主旨】預告廢止「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
【公告日期】114.08.29
【公告內容】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三、「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原條文及廢止理由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
詳細網址: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3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