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法規公告
【公告主旨】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日期】114.07.03
【公告內容】
一、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條第二項。
二、「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總計14項保健功效:
骨質保健、調節血脂、調整胃腸功能改善、免疫調節、牙齒保健、護肝、調節血糖、延緩衰老、抗疲勞、促進鐵可利用率、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關節保健
詳細網址: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1109